第二節觀光客的定義與種類
一、觀光客的定義
國際聯盟統計專家委員會於一九三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對「觀光客」一詞提出建議性的國際通用定義:「觀光客一詞可解釋為:非經常居住地旅行二十四小時以上的人。」因為這種定義上不夠明確,所以該委員會又將觀光客區分為四大類:
(一)為了遊樂、家庭以及健康等理由而旅行的人;
(二)為參加會議,或為充當任何一種代表而旅行的人;
(三)為業務而旅行的人;
(四)為海上巡遊,其停留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人。
以上所列四類之定義,經國際官方觀光組織聯合會核准後,又增列了第五類學生與青年留學生列入在內。
國內觀光客定義:「任何因消遣、閒暇、渡假、體育、公務、商務、會議、療養、學習和宗教的目的,而在其居住國(不論國及如何)進行24小時以上,1年以內旅行的人,均視為國內觀光客。」
二、觀光客的種類
約翰‧湯姆斯認為引起人們旅遊動機的原因有下列四項
(一)教育與文化的動機
(二)消遣與遊樂的動機
(三)訪問與遊樂的動機
(四)其他的動機
根據世界觀光旅遊委員會(WTTC)的統計數據顯示,2005年全球旅遊前幾大觀光遊憩地區依序別為南亞、北非、東南亞、東北亞、拉丁美洲、北美、中東、歐洲、加勒比海。
表3-3 2005年旅遊與觀光業-世界觀光需求、出口總額與成長率
單位:百萬美元
項目 地區 | 需求總額 | 占全球比例 | 10年平均實質成長率 | 出口總額 | 占全球比例 | 10年平均實質成長率 |
全世界 | 6,201,490 | 5.4% | 4.6% | 818,349 | 6.5% | 5.7% |
歐洲 | 2,271,900 | 4.1% | 4.1% | 381,023 | 7.2% | 5.8% |
北美 | 1,880,200 | 5.7% | 4.2% | 131,850 | 6.8% | 4.4% |
東北亞 | 974,200 | 6.0% | 5.6% | 72,134 | 3.1% | 6.4% |
東南亞 | 165,450 | 6.3% | 6.2% | 36,870 | 4.9% | 6.8% |
拉丁美洲 | 133,420 | 5,8% | 4.1% | 23,449 | 6.8% | 5.0% |
中東 | 128,610 | 4.8% | 4.4% | 20,742 | 5.8% | 5.6% |
南亞 | 59,328 | 10.0% | 8.1% | 20,273 | 4.0% | 8.3% |
北非 | 47,322 | 9.0% | 5.5% | 16,400 | 14.7% | 5.1% |
加勒比海 | 45,535 | 3.3% | 3.4% | 6,009 | 17.3% | 3.9% |
資料來源:世界觀光旅遊委員會(WTTC,20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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